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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足球反思录(下)

以足球的社会影响力来看,我们也应该单独制定《足球法》

    反思之三:“海利丰们”及房地产足球乱象——既要监管俱乐部,也要给俱乐部铺一条生存的合法路径

    2009年初,公安部根据国际刑警组织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和有关请求,部署辽宁省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王鑫在新加坡非法操纵足球比赛一案。

    王鑫,辽宁大连人,上世纪80年代曾是国青队队员,90年代效力过沈阳队;他于2006年出任中甲山西陆虎俱乐部副总经理,2007年率辽宁广原队远征新加坡联赛。

    专案组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和艰苦细致的工作,于当年4月在沈阳将王鑫抓获。而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他还在国内操纵个别场次足球比赛。

    2006年,王鑫以赞助人的身份进入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当副总经理,实际上他并没有赞助,只是想用打假球和赌球为自己和俱乐部总经理王珀挣钱。当年,他们就炮制了山西陆虎队1:5惨败于广州医药队这场假球。经过中间人联系,当时有“冲超”希望的广州医药队最终拿出20万元买球,王鑫和王珀不仅拿到了贿赂款,且在敲定比分后,连比赛现场都没去,就直接跑到东莞投注某国际赌博网站,从中牟取暴利。

    青岛海利丰队同样是一个怪异而短命的存在。这支昔日的中甲球队已不复存在,但它因为“吊射门”和打假球而在中国足球史上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

    海利丰还在中甲时,往往上半赛季是冲超热门,但下半赛季成绩就直线下滑。随着司法机关的介入和中国足协的调查,其背后“玄机”也大白于天下。

    经查实,2007年9月,海利丰队主场0:2负于成都谢菲联队的中甲比赛是故意“放水”,是时任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董事长许宏涛、副总经理尤可为等为了“冲超”而花大钱买到的胜利。

    而将这种丑恶表演演绎到极致的是震惊中国足坛的“吊射门”事件。2009年9月,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董事长杜允琪为达到赌球获利之目的,在球队同四川智谷队的比赛中要求球队故意输球,致使海利丰队员多次从中场附近把球吊向自家球门以完成“进球任务”。赛后,球迷现场拍摄的录像在网络上疯狂流传,引发轩然大波。

    不愿晋级中超联赛去承受昂贵的生存成本,宁愿在中甲联赛中谋求“黑金”,这便是海利丰队和山西陆虎队的生存法则。在没有球迷关注、没有市场回报的的中甲,假球加赌球的谋生之道,并非独家秘籍。

    原青岛海利丰俱乐部领队刘红伟承认卖球就是为了“牟利”。作为足球“资深”人员,他认为:“要从根本上净化中国足球环境,还是需要从源头上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加强监管,才能让中国足球得到重生。”

    如今,房地产足球成为中超又一道风景,独领风骚者当属广州恒大。在反腐风暴让中国职业足球遭遇最严重生存危机之际,恒大地产集团2010年初高调接手广州足球俱乐部,为引入里皮、穆里奇、孔卡等大牌外教和外援而大撒金钱的奢华手笔,给休克边缘的联赛打了一针强心剂。目前,房地产投资的俱乐部已占中超半壁江山。

    中国足球一直是填不满的“黑洞”。房地产再不差钱,真能用动辄上亿元“打水漂”?业内人士指出,房地产商不会真亏,其投资足球主要在于间接效益,除了利用关注度追求广告效应,还有取悦当地政府、争取政策支持的动机在内。“从足球上投下钱,再从房地产赚回来。”其中玄机也引发了各种忧虑。

    浙江省体育局原局长陈培德说,现在投资足球俱乐部的企业,对俱乐部本身是否盈利并不是特别关注。他们都希望通过投资足球扩大企业的影响力。这就要求球队必须赢球,要有好的成绩。一方面是“不差钱”,另一方面对输赢又特别看重,在这样的背景下,又缺乏必要的监管,必然会产生假球和黑哨。

    反思之四:“黑哨案”叫停成反面教材——绥靖政策只能带来更大的灾难,足球打假要真打、狠打、长打

    2001年12月14日,绿城和广州吉利俱乐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曝污点并揭黑,由此揭开了轰轰烈烈的反黑序幕。

    媒体蜂拥跟进,舆论一片哗然。在时任浙江体育局局长陈培德的支持下,绿城董事长宋卫平将收受该俱乐部贿赂的9名裁判“黑名单”上交中国足协。但足协一方面承认足坛存在的腐败现象触目惊心,一方面却宣布“凡是能够主动向中国足协讲清问题,退出收受俱乐部的钱款,检讨深刻的,将不予以曝光,继续使用”。

    最终,只有龚建平这个写了“忏悔书”主动交待问题的裁判受到牢狱之灾,这场反黑风暴就此草草收场。

    北京国安俱乐部原总经理杨祖武评论说:“中国足球错失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清理门户的大好时机。此后,中国足坛的假赌黑现象丝毫没有得到抑制。”

    龚建平案引起的“司法是否可以介入足球黑哨”,以及龚建平作为行为主体的特殊性等问题,都对刑事诉讼程序提出了新课题。它还催生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指出根据目前我国足球行业管理体制现状和体育法等有关规定,对于足球裁判的受贿行为,可以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依法批捕、提起公诉;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贿赂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其他相关的犯罪行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适用刑法问题。

    这在客观上促进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并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先例。但是,那场并不完整的反黑风暴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知名的公益诉讼代理人郝劲松表示,如果在龚建平案中,司法能有效量处并遏制黑、赌的势头,“中国足坛不会是现在这种烂样子”。

    世界著名足球反腐专家、德国律师西尔维娅·申克也关注了中国足球此次反腐系列案。她告诉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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